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加强党的建设,特别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的一项重要制度。
一、目的
通过民主评议党员,表彰先进,清除腐败分子,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从而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基本原则
1.实事求是:在民主评议时,要依据党员标准,实事求是地对照,既不夸大成绩,也不缩小缺点、错误。
2.民主公开:党员都有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权利,能在评议时充分地表达自己的意见;对不合格党员的处理意见要与本人见面,并允许申辩。
3.平等原则:在党内,党员虽有职务高低,但政治上一律平等。无论是领导干部党员还是工人党员等其他党员,都要按照党员标准进行评议,严格要求。
三、评议内容
1.对党员在政治、思想、作风、纪律、党性观念等方面的现实表现进行评议。
2.包括是否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理想信念,自觉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拥护“两个确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是否积极参加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四、评议程序
1.学习教育:对党员进行一次党员标准、党性修养的教育。
2.开展民主评议: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入党誓词和评议内容,联系个人实际,实事求是进行党性分析,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进行评议。
3.确定评议等次:党支部委员会或党员大会根据党员自评、现实表现和民主测评等情况,确定评议等次。
五、评议结果的使用
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对党员进行评定。评定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党员总数的1/3。将党员民主评议结果作为评先评优、推荐遴选等方面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