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教务处
教字〔2012〕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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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徐蕾等32名学生申请转专业的决定
2011-2012-1学期共32名学生向学校提出转专业申请。学校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中相关规定及相关系部考核结果,现研究决定,同意徐蕾等32名学生的转专业申请(名单见附表)。请各相关部门做好转专业学生的学籍变动、收费标准变更、教材征定等事宜。转专业后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在2011-2012-2学期开学,学生持本文件到新专业系、新班级辅导员处报到。
2、学生转入新专业学习,应按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进行修读,毕业时将按照转入专业要求进行毕(结)业审核,即学生必须修读完转入专业教学计划所规定的所有课程。因此对前期未修读的课程,学生必须自行根据转入专业的各年级正常教学安排进行选课,插班修读(选课修读按跨专业选课方式进行,须向教务科提交书面申请)。
3、学生应按转入专业的收费标准交纳学费。学生毕业时按所选课程总学分结算“学分学费”,若结算后超出预先交纳学费,应补交差额部分。
4、学生应于2012年2月20日到D304张老师处课程补登记。
主题词:学生 转专业 批复
抄送:财务处 学生处 后管处 保卫处 纺织系 电气系 服装系 机械系 经管系 染化系 外语系 艺术系 建筑系 图书馆
转发:教材科 教务科 学籍科 各相关班班主任 各相关学生
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 教务处 2011年1月10日印发
附件: 同意转专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