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我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专试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川教考院【2022】23号)有关要求,确保每一位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当前疫情情况,现就我校2022年专升本考试考生疫情防控事项告知如下:
一、考前管理要求
认真落实疫情防控举措,做好自我防护,做到戴口罩、勤洗手、不串门、不聚餐、不聚会,不出入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随时关注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变化情况,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或其他发生本土疫情的地区。
二、健康监测要求
考生须在考前14天返回省内低风险地区,按要求如实完成每日健康监测,直到4月20日结束。
三、进入考点要求
(一)所有考生进入考点须主动佩戴口罩、测体温、亮健康码、扫场所码、亮行程卡,填写附件1的《健康情况承诺书》及体温监测表。
(二)考生进入考点时,应有序排队,相互保持1米以上间距,不扎堆聚集,测温、亮码、扫码、查行程卡无异常方能通行,体温正常的绿码考生可入场参加考试。第一次测量体温>37.3℃,可适当休息后再次测量,如复测体温正常,可正常参加考试;复测体温仍>37.3℃,须经卫健部门专业人员研判后,按当地疫情防控最新规定要求处理。
(三)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治愈未超过1个月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集中隔离期未满的,根据相关疫情防控要求,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四)考前21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考前14天内来自省外或途经国内疫情非低风险地区、健康码非绿色以及居家隔离期未满(暂可参考附件2:四川疾控健康提示)的考生,须主动提前至少7天与我校疫情防控办公室联系,接受属地卫健部门的专业评估,服从我校依据专业评估意见作出的相关安排。
(五)凡是参加本次专升本考试的考生,除遵守返蓉相关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以外,还须提供首场考试48小时内的核酸阴性检测证明。
(六)近14天内有涉疫城市旅居史的来(返)蓉考生尽快向辅导员主动报备,并配合属地落实防控措施。
(七)考生须自备口罩,除进入考场核验身份时须按要求摘戴口 罩外,进出考点、考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低风险地区的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考生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非低风险地区、发热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
(八)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成都市疫情防控部门规定执行。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四川省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若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学校疫情防控办公室咨询电话:028-87846495
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疫情防控办
2022年4月8日
附件1:
健康情况承诺书
本人已知晓并理解、遵守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要求,并作如下承诺:
1.遵守学校及属地的疫情防控要求规定。
2.若出现身体异常情况,将主动及时诊疗。来校前14天内若有身体异常、有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接触史的情况,在进入学校时出示由专业医疗机构提供的有效健康证明。
3.在整个考试(含生活、休息)过程中,出现如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时,立即报告监考老师或报告学校南苑综合楼一楼招生办公室,服从学校及所在地政府的防疫安排。
4.本人如实在《体温监测登记表》上记录来校前14天体温及行程轨迹。若隐瞒病情、不如实填报健康信息和体温,本人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考生(本人签字): 联系电话: 日期:
附件2:
四川疾控健康提示
1.来自上海、吉林市中高风险地区返川人员须实施14天集中隔离;
2.来自上海、吉林市非中高风险地区返川人员须实施7天居家隔离,第1、3、7天进行咽拭子核酸检测,直至离开当地满7天为止,解除隔离时双采双检;
3.对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蓉人员,实施集中隔离,期间每3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直至离开风险地区满14天为止,解除隔离时双采双检;
4.对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乡镇(街道)旅居史的来(返)蓉人员,实施居家隔离(不满足居家隔离条件的,实施集中隔离),第1、3、7天进行核酸检测,直至离开风险地区所在乡镇(街道)满7天为止,解除隔离时双采双检;
5.对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其他乡镇(街道)旅居史的来(返)蓉人员(不含直辖市),实施居家健康监测,第1、3、7天进行核酸检测,直至离开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满7天为止;
6.对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其他县(市、区、旗)和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直辖市的县(区)其他乡镇(街道)旅居史的来(返)蓉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来蓉后24小时内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
7.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州)来(返)蓉人员,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蓉后24小时内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
8.省外低风险地区来(返)川人员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蓉后24小时内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
9.对行程卡带“*”标记人员做好信息登记,配合属地做好核酸检测。